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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51⑴条,除非得到税务局的批准,公司必须每年根据税务局的指示,报利得税报税表,并与该公司当年度的审计报告一起交到香港税务局。
课税种类:利得税,公司利得税率为17.5%。只有直接源自香港的入息及利润,始须课税;香港并无征收资本增值税、股息税或利息税;资本免税额及折旧规定优厚;香港亦无征收销售税或增值税。
报税的模式 在香港,处理报税大约有两种情况: 1、零报税——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; 2、做账、核数后报税——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。 税务申报时间
香港税务局会于公司注册成立后第十八个月,向该公司发出第一份利得税报税表,该公司将获准于报税表发出日计算一个月内,填妥该税报表,并与审计报告一起交回税务局。公司一般可以向税务局申请最多三个月的延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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